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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需要小心的對象
往往不是別人
而是自己

上週五,我跟幾位公司的同梯到BISTRO 98的鬥牛士吃燒烤。席間大家相談甚歡(只可惜還是有我無法、或是不願介入的話題),兩間互通的包廂充滿著12個公司新血的笑談聲。本來以為是非常單純的聚餐,但是席開不久之後便有人提議要開瓶慶祝,隨手就向服務生喊了兩手啤酒來。

我沒有喝酒的心理準備,但是明明就是12人剛好喝個兩手啊,我缺席了多不好意思,而且也不願意大家第一次聚餐就掃大家的興。「就先小喝吧,應該不會怎樣。」我跟自己說。

但是事情總難如人所願的。第三、四手啤酒旋即而來,大家似乎是喝得不亦樂乎,當然有得喝多有的喝少,但是總體而言,沒人是停下來的。我喜歡喝酒後身體放鬆的感覺,也覺得雖然大家的話題我插不上嘴,但是自己輕鬆一下也是不為過的,難得上館子,就享受一下吧!衡量了自己的體力跟精神之後,我決定當晚就坐計程車回家吧!於是我也開始喝起了第二瓶啤酒。

大家喝得盡興聊得開心之餘,也有人開始講起自己該如何回家的話題。騎車、開車的人大有人在,但是喝了酒之後該怎麼回家,大家卻是各有盤算。

 「唉呀不用擔心啦!才喝這麼一點會要緊嗎?就直接騎回去吧!」

 「沒問題啦,路上不會有警察!」

 「我跟我朋友上次從外地開回來,每個人都喝了酒,結果在公路上,一路只見過兩台車,根本沒其他人,也沒有半個警察,還是開得快得很,也沒怎樣,所以根本不用怕啦!」

 「上次我跟我朋友兩個人都喝酒,結果被警察攔下來酒測,還不是一吹就過!」

 「我上次吹了沒過就開始一直求警察啊,警察會放過你的啦!」

 大家的意見都有親身的經歷作見證,想來大家這次還是頗有自信,認為可以安全到家。我的車子停在圓山捷運站,其實離蘆洲是挺近的,不過二十分鐘的車程,如果穩穩騎的話,也不見得會有什麼狀況,路況也一直都很好。而且我雖然喝了酒,但是意識是清醒的,我確定我知道我在做什麼。

 但是我最後還是告訴自己,無論如何,請坐計程車回家。因為我認為,最該當心的對象,往往是自己。不論我怎麼認定我的狀況是多麼地好多麼地正常,我就是喝了酒,我就該為自己、為家人、為朋友、為我的車,甚至為同樣在路上的騎士、駕駛負起一點責任。印象中,有一次我喝了一瓶啤酒,之後騎車我就發現我騎得不是很正了,我的意識是清醒的,但是我的路線不是。

 我不敢說我是海量的人。但是雖然我喝了第一口就開始暈,我卻可以一直喝一直喝還是保持這個暈的程度。我認為這是意志力在支撐著我,讓我不倒下,讓我知道我該保持意識的清醒、和基本的理性(喝酒之後當然還是會有稍稍地不理性)。

 基於我基本的理性,我最終也會瞭解,我該怕的不是警察,該擔心的不是酒測,該衡量的不是回家的路程有多長,更不該把自己對自己的自信納入考慮。該考慮的,只有一項:安全。這個決定讓我多花了兩百多元車錢,而且隔天還要回圓山取車,但是當我舒適地躺坐在計程車後座安心地享受車外夜景的時候,我認為這個安排很值得。

 想起我在捷運中跟同梯的對話:

「你等一下還是要自己騎車喔?」

 Jerry,路上應該不會有警察啦,沒問題!』

 「我想,該擔心的不是警察,而是自己喔,我想你是知道的。」

 而我也想,我是囉唆而多嘴的。

 回程的路上,在我家的馬路口,我看到警方正在處理一宗連環車禍,現場散落滿地的零件,還有幾輛半毀的車體。我跟司機說:


 「這就是為什麼我就是不要自己騎車的原因。」因為就算我對自己有再大的自信,我也不敢保證是否不會有另外一個人的自信與我相衝撞。

 『對啦!還是坐車比較安全啦!不然那是好幾萬塊的事情耶!坐車也才幾百塊而已!』

 我只能給司機的論調一半的分數,所以我也只給了他一半的笑容。當然,全額的夜間加成車資我是照給不誤的。

 回到家已經是深夜十二點了,我打電話給我比較熟識的同梯們,確認他們也平安地回到家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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