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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想起了一個人。

(這張已經是去年做BIG-O時的照片了...)
(此系列照片攝影 by 吾表弟 = X        後製 by 在下 = Jerry






他是我第一份工作的老闆,公司的人都叫他林總。

雖然第一份工作我只撐了一個半月,但是還是留下了異常深刻的印象。那一個
半月好像經歷了很多事情一樣(但實際上似乎沒有...掙扎倒是挺多的)。

我記得在我正式提出離職意願的那天早上,那是我少見的、鼓起勇氣的正面衝
突。我覺得該做的就要做,包括放棄某些可能性。



那天的前一天下午,他跟我都帶著醉意在樓梯間講話,他嚴正地問我,想不想
做,想做,他就要給我最多的訓練。我說:要我喝,我已經證明我可以了,但
是這樣做生意,我不要。就算要我當下繼續進辦公室陪客戶再多喝幾瓶也好,
但這樣又代表我成了什麼事了?

更何況還有很多我不能接受的『工作內容』。要做的與會看到的,我都不太能
接受。

隔天早上到公司後我就提出辭職的意思了。他沒有給我太多情緒以及反應,彷
彿他早就知道這件事情會發生一樣,就這樣接受了我的決定。我們都清醒地對
彼此微笑,然後他對我點點頭,讓我轉身離開。



現在想起來,提離職的前一天下午,那場從中午十一點延續到下午六點的飯局
酒場,似乎也不是沒讓我學到東西。

嗯,至少,我發現我還算挺喜歡喝清酒的。那種溫熱,喝下去的時候身體特別
有感覺。

眼前的應酬情景,伴隨燒酒沿著喉嚨刻劃著它的香醇,這份香醇讓我知道我不
必掙扎了。



林總的確有本了不起的生意經,只是很可惜,我不會是他的傳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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